萬壹這種問題被銀行盯上了,甚至凍結積分兌換權,已經很嚴重了,建議處理:
1,規範用卡,不違規。
2.按要求提供發票和收據。如果是真實消費,有相關發票和單據,可以按要求提供。
3、收據可以補辦,POS機可以完成;沒有發票可以補,比如深圳的華強北地鐵站。
4、和客服溝通,因為我不小心,把發票/收據弄丟了。
5.因為花錢有優惠,所以沒有要發票。
6、撕吧,銀行沒有盡到提前告知義務。
用戶用卡消費後需要保留消費憑證和發票以備調查。在這壹點上,大部分銀行都沒有盡到提前告知的義務。我們來翻翻各家銀行的信用卡授權協議和用卡規定,看看有沒有這麽醒目的提醒:讓用戶註意保存好每次消費後的消費憑證。有的銀行會分期兌現,預借現金,提醒用戶需要保留消費憑證、發票等資料,但並不註明需要保留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