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平安銀行信用卡章程第七條
凡年滿20周歲且不超過6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合法收入來源、信譽良好的自然人,均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發卡機構要求的其他證件向發卡機構申請個人信用卡主卡。
個人卡持卡人可為其他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申請附屬卡。主卡持卡人對主卡和附屬卡項下發生的債務承擔全部責任。
申請信用卡,應當如實填寫《平安銀行信用卡申請表》,並簽署《平安銀行信用卡收單合同》。本人只能通過發卡機構正規渠道申請信用卡,不能通過第三方或他人,否則由此產生的風險由持卡人自行承擔,發卡機構有權追究申請人包括賠償在內的合法法律責任。
擴展數據:
根據平安銀行信用卡章程第九條:
發卡機構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和信用狀況,確定是否要求其提供擔保及擔保方式,是否同意申請人的辦卡申請。無論批準與否,發卡機構都不會退回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但會對申請材料進行保密。
申請人可以選擇提供擔保的方式申請信用卡,包括保證、抵押、質押。擔保可以單獨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保障範圍涵蓋持卡人在發卡機構信用卡項下發生的所有債務。
平安銀行-平安銀行信用卡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