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銀行消費專項準備金使用情況介紹:
1.消費專項備用金幣種限人民幣,申請金額必須為1000元的整數倍,最低2000元,最高300000元。
2.持卡人可申請的具體期數和金額以實際在線情況為準。
3.申請被批準後,申請的期數和金額不得改變。
4.持卡人申請提前還清未結清的分期余額的,持卡人必須在我行批準後壹次性付清未結清的分期余額,未結清的手續費按提前結清本金的3%收取。
5.每期消費專項備用金的可償還本金金額和手續費不計入信用卡積分計劃。
6.消費專項備用金只能用於個人或家庭消費,不能提現。押金到賬後,會優先沖抵妳信用卡的當期債務。每期的本金和手續費將全額計入每月最低還款額,並占用持卡人的可用信用卡賬戶。
持卡人根據信用卡對賬單和短信通知還款。逾期或不足還款的,收取相應的利息和違約金。
7.無論是否使用消費專項備用金,使用多少,均按成功申請金額正常收取手續費。
擴展數據
消費專項準備金的業務特征
1.個性化:持卡人可選擇申請6期、12期、18期或24期,最低申請金額2000元,最高申請金額30萬元。(具體申請期數和金額以網站上的申請確認信息為準。)
2.申請便捷:持卡人可通過信用卡網銀、掌上銀行、電話直接申請;
3.快速審核:實時反饋審核結果。銀行壹旦批準持卡人的申請,會在猶豫期後的兩個自然日內將款項轉入持卡人的信用卡賬戶。
參考來源?平安銀行官網-消費專項備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