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能現金”用於現金分期業務時,主要條款如下:
1.“萬能現金”現金分期服務是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為符合條件的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分期服務。持卡人可以在信用卡的預支現金限額內提取現金,並分期償還本金。同時,持卡人需要支付壹定的分期手續費。
2.該業務僅由信用狀況良好、卡態正常的主持卡人辦理。附屬卡和公務卡、浦發私人銀行美國運通信用卡、學生卡不涉及此項業務。
3.持卡人可致電信用卡中心申請熱線和現金分期業務。
4.該業務僅限人民幣幣種,持卡人可申請支取的現金金額在其信用卡預支的可用現金額度內。持卡人每次申請的最低金額為65,438元+0,000元,累計最高為250,000元,為65,438元+0,000元的整數倍。
5.持卡人成功辦理現金分期業務後,分期付款將從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轉入持卡人提供的同名人民幣結算賬戶。具體來說,分期金額在4萬元以下(含4萬元)的,由信用卡中心根據持卡人申請要求,將分期金額劃入其在浦發銀行或其他銀行的同名人民幣結算賬戶;分期金額在4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信用卡中心將分期金額劃入持卡人在浦發銀行的同名人民幣結算賬戶(浦發銀行信用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