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為信用卡持卡人,壹旦因為失業、疾病或是其他意外事故導致無力按時還款時,在最後還款期到來之前,持卡人最好跟銀行信用卡中心主動打電話聯系,陳述自己的經濟狀況,申明自己並非惡意欠款,並申請延遲還款和利息優惠。
2、銀行鑒於持卡人的主動表現以及之前的良好信用記錄,往往會同意延期還款,並會同持卡人商定雙方能接受的還款計劃,延遲期限、利息折扣、每月還款額等。
這樣主動聯系銀行,並經過銀行同意延期還款的情況下,就不會被記不良記錄,但需要註意的是,以後保證要按約定還款。
3、如果是平時疏忽大意忘記還款,那發現逾期後,壹定要盡快還款,最好是全額還款。然後給銀行信用卡中心打電話,申明非惡意欠款
信用卡欠款不還有以下結果:
1、欠款人應額外支付逾期利息以及違約金;
2、欠款人的個人信用報告可能產生不良記錄;
3、被法院起訴後可能會被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第七十條
在特殊情況下,確認信用卡欠款金額超出持卡人還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還款意願的,發卡銀行可以與持卡人平等協商,達成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5年。所以,壹般情況下,銀行都會根據實際情況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