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在5月1之前用完了信用卡,5月3日還清了所有債務,也就是說妳不欠任何錢。
如果妳現在再付款,還是會計入當期賬單,因為還沒到17這個數,妳還沒開始計算新的。
我們打個這樣的比方:
4月底妳激活了開卡。比如金額是10000元,妳用了10000元刷卡。這10,000元包含在17年5月之前的當期賬單中。
5月17日賬單對應的還款日為7月10日。其實妳最遲應該在7月10還錢,但是妳提前還了。
您當前賬單的詳細內容大致如下:
1.5月1天信用卡1萬。
2.5月3日還款654.38+0萬元。
如果妳在那之後直到5月16都沒有消費過(當然妳的額度用完了就不太可能再消費了,除非銀行給妳壹個超限額度)。那麽妳的本期賬單將於5月16日結束,妳需要償還的金額是7月10日的0元。
但是妳今天(5月3日)還有壹筆費用,比如5000元,所以還是包含在這個賬單裏。
那麽妳目前賬單的細節大致如下:
1.5月1天信用卡1萬。
2.5月3日還款654.38+0萬元。
5月3日,刷了5000元。
如果到5月16才消費,那麽到7月10需要還款的金額是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