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持卡人刷卡消費發生在婚內,並用於家庭生活的,應認定為夫妻***同債務,應由夫妻***同財產償還,如***同財產不足以償還的,持卡人如無其他個人財產的,夫妻另壹方仍應繼續償還。
2、持卡人有遺產繼承的情況下,壹般是先把債務還清,再就剩余的遺產進行分配。信用卡的欠款是持卡人的債務,所以先要歸還欠款剩余部分,才能作為遺產進行分配。
3、如果持卡人既沒有遺產繼承,也沒有配偶,那麽作為個人債務的信用卡卡債,只能作壞賬處理。
《中華人民***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中華人民***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壹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的,應當按夫妻***同債務處理。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壹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同債務處理。但夫妻壹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壹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壹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中華人民***和國繼承法》第壹章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