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了解下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果
據了解到,失信被執行人會被采取三種措施,壹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而要是此前有過信用卡,也會被禁止使用的。那麽,為什麽失信被執行人還能用信用卡?
這很可能是失信被執行人的名單並不是終身制的,可以是因為有效期滿了從名單刪除了;或者是因為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也就是說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被法院提前從名單裏刪除了。 如此壹來銀行對行為人的風控也會解除,這樣就可以辦理信用卡,當然也能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費了。下面介紹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多久會撤銷?
失信被執行人有效期短則2年,最長5年,主要根據被執行人的行為確定期限。如果是只被納入執行被執行人名單有效期只有2年;而要是被納入名單同時,具有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就會再延長1~2年。 不過,這並不是說有效期滿就壹定會撤銷。要是執行期滿,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人民法院才會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否則只有履行義務後才會撤銷。 以上即是“失信被執行人為什麽還能用信用卡”的相關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總而言之,失信被執行人能用信用卡,主要是從名單裏撤銷了,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核實撤銷,上面已經做了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