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失信的人會有什麽後果?
1.被背信人不得擔任高級職務。凡因有償還能力而拒絕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的自然人,如果被列入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擔任全國範圍內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禁止高消費。失信者將無法在五星級以上的酒店、賓館、高檔會所等場所消費。而且不允許妳買房產,就算妳想裝修房子也不允許。也不可能出去旅遊或者度假。更不可能申請貸款或者信用卡。
3.乘車乘車受限,出行受限。失信者不得購買飛機票、火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座位;另外,不允許買私家車。即使妳名下有車,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妳的車輛也會被暫扣。據悉,重慶高院已配合高速執法開展“老賴”清理行動。只要老賴的車有高速,不僅車會被扣押在現場,老賴也會被移交法院處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市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壹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逃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相關消費的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在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下列高消費和非必需消費行為:
(壹)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火車軟臥、輪船的二等艙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的;
(三)購買房產或新建、擴建、高檔裝修住房;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置非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收費高的民辦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及其他動車組列車壹等及以上座位等非必需消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