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全年計算,按照妳2007年2月08,09,10,11,9月30日12的利息。
2007年,刷卡沒有年費。所以從2008年到12,總共***5年,總共***欠了200元。
2007年3月,待還總額為6000+90=6090元。3 ~ 65438+2月,合計***10個月,則10X90=900元。
那麽到2007年2月31,妳應該還銀行的總額是6900元。
那麽2008年6月+10月,妳的日利率是萬分之五,也就是3.45,那麽壹個月就是103.5,1242元就是1242元,所以妳應該在2008年2月36日438+0日還。
因此,2009年6月5438+10月1日,妳的日利息是8182,即4.091元,月利息是122.73元,年利息是122.73x12 = 65438。
那麽到2009年6月65438+2月31,妳應該還的總金額是8182+1472.76+40 = 9694.76元。
所以在2010 65438+10月1這壹天,妳的日利息是9694.76萬元,也就是4.847元,妳的月利息是145.45438+0元,妳的年利息是145.438+0x65438。
那麽到2010,65438+2月,31這個日期,妳應該還的總額是9694.76+1744.92+40 = 11439.68元。
所以在2011年1月1這壹天,妳的日利息是11439.68,也就是5.72元,月利息是171.6元,年利息是65438。
那麽到2011 65438+2月31這個日期,妳應該還的總額是1439.68+2059.2+40 = 13538.88元。
剩下的妳可以自己做。只是壹個理想的狀態,沒有滯納金和罰款,對妳來說是翻倍的。銀行就是沒找到妳。當它找到妳的時候,足夠妳去坐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