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逾期還款,會記錄在個人信用報告中。但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不是永遠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的,我國目前的信用記錄保持時間為五年。在還清欠款後,任何人都可以重新開始建立信用記錄,從頭再來。
2009年12月15日,中國最高法、最高檢聯合發布《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的規定,認定為“惡意透支”,屬於信用卡詐騙的犯罪行為。
所謂“惡意透支”,是指持卡(銀行信用卡)人為了將透支款項占為己有,根本不想償還,或者也沒有能力償還,在行為上采取潛逃的方式躲避債務的透支行為。若“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有下列違法違規情形之壹: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的。
根據《刑法》(1997修訂)第壹百九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
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