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花費者林先生於在工商銀行揭陽市喬南分行申請辦理信用卡,到網點領取時經查詢發現額度較低便要求註銷該卡,同時將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到銀行留底。後來林先生撥打工行95588熱線查詢註銷進度時發現,其名下竟被該分行同時開通了三張信用卡,遂投訴到省消委會。省消委會介入處理後,工商銀行壹再拖延處理,多次致電督辦均未得到正面答復。客服人員多次答復:“已做好登記,會提交給相關部門處理”。而當要求提供“相關部門”的聯系電話時,卻被告訴其電話不對於外公開。因此,該投訴仍未得到有效搞定。
對於此,消委會稱,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發卡銀行應當公開、明確告訴申請人需提交的申請材料和基本要求,申請材料必須由申請人本人親自簽名,不允許在用戶不知情或違背用戶意願的情況下發卡。發卡銀行受理的信用卡附屬卡申請材料必須由主卡持有人以親自簽名、用戶服務電話錄音、電子簽名或持有人和發卡銀行雙方均認可的方式確認。”
上述工商銀行完全不是在用戶知情的情況下,就幫用戶開通了信用卡,完全是不正確的行為,侵犯了花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優選權。不單只給用戶造成麻煩,還在壹定程度上浪費了信用卡。意見有關部分可嚴格監控銀行此種行為,需要嚴懲。
小財提示:辦理信用卡壹定要本人親自辦理,需要本人攜帶身份證、資產證明等,在需要簽名的文件上也要認真閱讀後再簽名。個人資料需要保管妥當,不隨意泄露個人資料,避免被非法人士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