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視情況而定:
壹、欠信用卡未償還,產生的是民事糾紛,無需坐牢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償還的,是民間借貸糾紛或金融糾紛,違約方需承擔的是民事責任,而坐牢,即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是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償還,壹般不違反刑法的規定,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因此,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償還的,人民法院將判決違約方,即持卡人在規定期限內償還債務,並支付所產生的利息,以及約定的還款違約金或滯納金。人民法院不會判決逾期未還款的信用卡持卡人坐牢。 二、欠信用卡不償還,被認定為惡意透支的,是犯罪行為,可能要坐牢 若欠信用卡的行為被認定為“惡意透支”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1、惡意透支的認定
(1)持卡人需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對於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應當綜合持卡人信用記錄、還款能力和意願、申領和透支信用卡的狀況、透支資金的用途、透支後的表現、未按規定還款的原因等情節作出判斷。不得單純依據持卡人未按規定還款的事實認定非法占有目的。
(2)超過規定限額 “數額較大”: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 “數額巨大”: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 “數額特別巨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
(3)經發卡行催收仍不歸還 在透支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後進行; 催收應當采用能夠確認持卡人收悉的方式,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 兩次催收至少間隔三十日; 符合催收的有關規定或者約定。
2、信用卡詐騙罪的量刑
(1)量刑範圍 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2)量刑起點 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3)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提起公訴前全部歸還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訴;在壹審判決前全部歸還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曾因信用卡詐騙受過兩次以上處罰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六百七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