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者與持卡人之間存在侵權責任關系,應當依照《物權法》和《侵權責任法》的規定負責返還財產。數額超過壹定數額的,還應當按照刑法的規定(北京盜竊罪的起點是2000元),以“盜竊罪”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而這種小規模的經濟犯罪,破案率低,小偷往往發現不了,所以無法承擔退錢的責任。所以信用卡被盜最終成為持卡人、銀行、信用卡商家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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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卡行——未及時掛失的責任人。
發卡銀行應承擔的責任範圍,在雙方辦卡時簽訂的服務協議中約定。每個銀行的規定是不同的。相同的壹點是,銀行只對未及時掛失給持卡人造成的損失負責,不承擔責任。
最近有銀行為了招攬業務,推出了失卡保障服務,48小時內(或24小時內)被盜卡在限額內(5000元或10000元)承擔責任,並規定了嚴格的條件(如非密碼取款、第壹時間掛失)。開證行承擔的責任由簽約的保險公司支付。
3.信用卡商戶——未盡到合理審核義務的責任人。
對於只憑密碼取款的信用卡,信用卡商戶有核對密碼的義務;對於簽名取款的信用卡,信用卡商戶有義務核對持卡人簽名與預留簽名是否壹致。
信用卡商戶只有在未盡到上述義務的情況下才承擔相應的責任。
4.持卡人——未盡到妥善保管義務的責任人。
根據持卡人與銀行簽訂的協議,持卡人應妥善保管信用卡。壹旦卡片信息丟失或被盜,持卡人應承擔相當於未妥善保管信用卡的過錯責任。
通知銀行掛失。
持卡人應立即撥打銀行客服電話告知賬戶異常變化,進行掛失,並按照客服人員的指示進行操作。持卡人還要向銀行詢問方式、時間、地點、對方賬戶信息以及最近的ATM機位置。持卡人可以在必要時記下客服人員的電話,以便日後訴訟時核實情況。
報警處理
通知銀行後,持卡人應及時撥打110報警,告知銀行被盜額度、方式、時間、地點及對方賬戶信息。持卡人還應按照公安機關的要求到銀行打印賬戶明細,等到公安機關憑銀行卡和身份證辦理報警手續。
ATM機操作
持卡人要趕緊去附近的ATM機操作銀行卡。由於之前已經掛失,ATM機會吞卡,持卡人要保留好收據。此舉的目的是為了證明卡主和銀行卡都沒有被盜,銀行卡是被他人偽造和盜刷的。專家強調,在偽造刷卡的情況下,盜刷發生後及時通過ATM機操作真卡,是證明偽造刷卡行為的有效途徑之壹。銀行卡被吞後,持卡人應及時去銀行取卡,以便攜帶銀行卡到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