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禁止高消費(如賓館、酒店、高爾夫球場等星級以上的高檔場所),限制炒股、買房、出境。
3.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和信用卡是不可能的。
4.不得擔任全國範圍內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5.不能坐飛機,不能買火車臥鋪和二等座以上,不能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的全部座位和其他動車組列車的壹等座,不能買私家車代步,名下車輛不能上高速。
6.孩子不能上收費高的私立學校(公立學校仍可正常招生)。
7.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與芝麻信用同步。
8、最高將被判處7年(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二,限制高消費的情況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火車軟臥、輪船二等艙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
3、購買房產或新建、擴建、高檔裝修住房;
4.租賃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營運車輛;
6.旅行和度假。法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壹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財產執行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