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分期是銀行推出的信用卡現金信貸業務,可以滿足您旅遊、繳費、購物等小額資金需求。可靈活使用信用卡信用額度提現,輕松享受3、6、12、18、24期分期還款。申請金額必須是65,438+000元的整數倍,最低為500元,最高不超過持卡人的可用預支現金限額,且累計金額不超過5萬元。因超額支付而增加的限額和臨時限額不能用於現金分期。
消費分期業務是指持卡人在消費後至最近壹個賬單日前2天內(外幣消費必須在消費交易後至最近壹個賬單日前3個工作日入賬),致電銀行申請按消費金額逐筆分期付款,並在約定期限內按月還款的業務。持卡人用壹張信用卡消費人民幣、500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