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的,將被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這種限制沒有固定期限,通常在債務履行完畢之前壹直有效。在債務人履行完畢之前,限制高消費的裁定繼續有效,除非債務人提供真正有效的擔保或者取得申請執行人的同意,人民法院才能解除限制。因此,即使時間超過兩年,如果債務人仍不履行義務,限制高消費的措施也不會自動解除。
不還錢的法律後果:
1.信用記錄受損:不按時還款會被記入個人信用報告,影響以後貸款和信用卡申請;
2.催收行為:債權人可以通過電話催收、上門催收等方式要求還款;
3.訴訟程序:債權人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債務人償還欠款;
4.財產保全:在訴訟過程中,法院可以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凍結債務人的銀行賬戶或者其他財產;
5.強制執行:壹旦法院判決債務人償還貸款,如果債務人不主動履行,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包括但不限於查封、拍賣債務人財產等措施;
6.消費限制令:法院可以對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債務人發出高消費限制令,限制其乘坐飛機、高鐵等高消費行為;
7.刑事責任:在特定情況下,債務人涉嫌詐騙等犯罪行為,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債務人不按照生效法律文書履行債務,將面臨無期限的限高令。這項措施不會自動取消,因為它需要兩年多的時間。只有在債務人履行完畢、提供有效擔保或者征得被執行人同意後,人民法院才能解除這壹限制。
法律依據:
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相關消費的若幹規定
第九條
在限制消費期間,被執行人提供確實有效的擔保或者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限制消費令執行完畢後解除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應當在本規定第六條通知或者公告的範圍內,通過通知或者公告及時解除限制消費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