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是銀行向個人和單位發行的,憑以向特約單位購物、消費和向銀行存取現金,具有消費信用的特制載體卡片。通俗地說,信用卡就是銀行提供給用戶的壹種先消費後還款的小額信貸支付工具。但這種消費只是在商場購物等活動時可以使用,而購買汽車,購買房屋等可以使用信用卡,但沒有積分。因此,所謂的利用信用卡來歸還貸款,事實上也就是從信用卡提取現金來歸還貸款。
而信用卡壹旦動用到提現的服務,也就是持卡人利息“陷阱”的開始:各家銀行針對國內提現收取0.5%到1%不等的手續費,除了手續費,持卡人必須付出的還有利息,按照日息5%,年息18%計算。相當於房貸之外,再借壹筆高息貸款。
綜上所述,信用卡還貸款的做法是非常不劃算的,不到萬不得已的情況,還是不要用信用卡還貸款,會加重還款壓力。
信用卡的取現方式:
用卡取現不同於信用卡套現,信用卡取現是信用卡本身固有的功能之壹,持卡人可以使用信用卡向銀行提取現金,信用卡取現主要包括透支取現和溢繳款取現兩種方式。透支取現是需要支付利息,並且是從妳提取現金的當天就開始計算利息,而溢繳款取現則不需要支付利息,僅需支付部分手續費,具體視各銀行規定。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
本辦法所稱信用卡,是指記錄持卡人賬戶相關信息,具備銀行授信額度和透支功能,並為持卡人提供相關銀行服務的各類介質。
第十五條
商業銀行發行的信用卡按照發行對象不同,分為個人卡和單位卡。其中,單位卡按照用途分為商務差旅卡和商務采購卡。
商務差旅卡,是指商業銀行與政府部門、法人機構或其他組織簽訂合同建立差旅費用報銷還款關系,為其工作人員提供日常商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服務的信用卡。
商務采購卡,是指商業銀行與政府部門、法人機構或其他組織簽訂合同建立采購支出報銷還款關系,為其提供辦公用品、辦公事項等采購支出相關服務的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