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規和設備允許,章程如下:
信用卡納稅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用信用卡支付稅款的方式。其程序是:
壹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自行計算應納稅額,在規定期限內持申報表(或稅務手冊)和信用卡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申報納稅窗口或相關銀行網點辦理納稅。
二是在納稅窗口或相關銀行網點辦理納稅申報時,應查詢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存款余額。
第壹,如果夠交稅的話,辦理辦卡交稅的手續。
壹、稅務機關、銀行、國庫實現計算機聯網,納稅申報窗口填寫《稅收專用繳款書》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傳遞,申報時憑納稅手冊,納稅申報窗口或銀行網點簽署《納稅手冊》。
b、稅務機關、銀行、國庫未實現計算機聯網的,納稅申報窗口填寫《稅收專用繳款書》進行轉賬,或者相關銀行網點填寫經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稅收繳款書支付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用稅務手冊申報的,納稅申報窗口或銀行應在稅務手冊上簽字;納稅申報窗口在規定期限內匯總《完稅證明》,填寫匯總繳款書,將稅款繳入國庫。
第二,如果存款余額不足,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立即存入足夠的款項。
三是稅務機關應在稅務會計中用征收處蓋章後從國庫調入的繳款書核對註銷號,並憑《完稅證明》和繳款書到稅票管理環節申報票價。並將相關信息錄入征管信息系統,同時將相關信息資料傳遞給納稅評估、稅務會計管理、稅收統計管理和征管檔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