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取款就是在非存款的銀行去取錢,壹般多用於ATM取款。跨行取款壹般每筆收取2~50元不等的手續費,有的銀行每月前2~3筆跨行取款不收手續費。繼國有大行全部實施同城跨行手續費4元的標準後,部分股份制銀行也從2010年7月開始正式上調這壹手續費。
為降低居民轉賬成本,2016年9月30日央行發布的261號文件規定,銀行對本銀行行內異地存取現、轉賬等業務,收取異地手續費的,應當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實現免費。也就是說,最遲到2017年1月1日左右,市民在同壹銀行辦理轉賬業務,異地取現、轉賬都將免費。
2021年7月25日起,工、農、中、建、交和郵儲銀行ATM跨行取現將免手續費。
知識拓展:
《銀行卡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 發卡銀行應當遵守下列信用卡業務風險控制指標:
(壹)同壹持卡人單筆透支發生額個人卡不得超過2萬元(含等值外幣)、單位卡不得超過5萬元(含等值外幣)。
(二)同壹帳戶月透支余額個人卡不得超過5萬元(含等值外幣),單位卡不得超過發卡銀行對該單位綜合授信額度的3%。無綜合授信額度可參照的單位,其月透支余額不得超過10萬元(含等值外幣)。
(三)外幣卡的透支額度不得超過持卡人保證金(含儲蓄存單質押金額)的80%。
(四)從本辦法實施之日起新發生的180天(含180天,下同)以上的月均透支余額不得超過月均總透支余額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