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費多,會坐牢嗎?
有可能,但不是所有人都會坐牢。根據《刑法》第196條規定,長期不清償信用卡債務的,可以以“惡意透支”的罪名指控信用卡詐騙罪。
有下列情形之壹,實施信用卡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惡意透支。
信用卡詐騙罪是壹種徹頭徹尾的刑事犯罪。壹旦真的上了法庭,被定罪判刑,就會留下犯罪記錄。坐牢是壹方面,也會影響以後的工作和生活。
什麽是惡意透支?
如前所述,信用卡惡意透支可能導致入獄,但並不是大量欠款,逾期稱為惡意透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修改: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行為。
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5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簡而言之,信用卡欠費超過5萬元,經發卡行兩次有效催收後超過3個月不歸還的,可能會移交警方進行刑事訴訟。
什麽是“有效的銀行托收”?
《解釋》第七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集合,應當認定為“有效集合”
(壹)透支超過規定限額或期限後;
(二)催收應當以能夠確認持卡人收款的方式進行,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
(三)兩次采集間隔至少三十天;
(四)按照有關規定收取或者約定收取。
是否為有效催收,應當根據發卡行提供的電話錄音、信息送達記錄、信函送達回執、電子郵件送達記錄、持卡人或其家屬簽名等原始證據材料進行判斷。
發卡行提供的相關證據材料應有銀行工作人員的簽名和銀行的公章。
如果警察真的抓到妳了怎麽辦?
如果真的認定為惡意透支,警方很可能不會像電視上報道的那樣派快遞上門,而是提前發函要求持卡人於X年X月X日主動到XX公安局XX分局處理其信用卡詐騙案。
這個時候,只要妳態度好,馬上還錢,說什麽都行。另外,在被判入獄之前,還有幾次機會可以讓自己依法免於牢獄之災。
《解釋》第10條規定,惡意透支數額較大且在提起公訴前已全部歸還,或者有其他輕微情節的,可以不提起公訴;審判前如數返還或者有其他輕微情節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因信用卡詐騙受過兩次以上處罰的除外。
我該怎麽做才能避免被抓?
就算妳真的沒錢,就算妳拿不到信用卡每月最低還款額,妳也要還壹點,就算妳每個月只還100,但妳不能報警抓妳,刑事立案。這樣可以避免以後要還錢甚至坐牢。
如果家裏有壹定的經濟實力,這個時候就不要抱殘守缺了。向父母低頭比被警察抓起來輕多了。不管是父母出資還是向親戚朋友借錢來填補窟窿,先解決日常利息這個無底洞,才能及時制止更嚴重的損失。
客服拒絕要求發卡行止付的,可以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條,向所在地銀監會和金融消費糾紛調解委員會求助,要求協調解決。(壹定要試試,最長可以申請5年免息。)只是在懸疑期間,這張信用卡只能還錢,不能再消費和借款了。
不管是哪種情況,信用卡大額賬單逾期,肯定會在個人信用記錄上留下黑點。信用卡債務壹定要早還,不能拖,更不能拆東墻補西墻從A卡借錢,從b卡還債務,這樣只會讓債務雪球越滾越大,讓妳陷入泥潭。
即使背負大額債務,也要積極尋求解決辦法,量入為出,做好規劃。正規銀行的卡債總是可以還清的。不要被迷惑而走向死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