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透支”:如果在“記賬日”超過了卡片實際核定的信用額度,就要支付超出部分的壹定比例,即“超限費”。目前國內銀行大多收取5%的超額費用。(關於賬單日期,每家銀行甚至每張卡可能都不壹樣。具體請問開證行。)
另外:超限費的收費標準是超限的5%,看似很小,但是超限費沒有及時歸還,也就是說信用卡透支了,透支也產生利息,每天萬分之五,從消費當天開始每天計算復利(沒錯!復利!不是福利),除了利息,還要交滯納金。大部分銀行都要支付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5%的滯納金,最低和最高收費各不相同。
如李持有某銀行信用卡額度10000,最低還款額為透支額的10%。還款日為25日,記賬日為1。6月65438+10月1,李消費10000,當月未還。2月1,透支利息151.1,滯納金50,超限費10.06,* *要還。2月份還沒還。3月1,透支利息365.45,逾期罰款50,超限費20.78。* *必須歸還給10436.23.........................................................................................
信用卡有風險,透支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