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及其賬戶僅供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使用,不得提供、出租或出借給他人。
使用他人信用卡貸款的處罰如下:
1.借用他人信用卡借款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萬元,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不滿654.38+0萬元,且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數額在654.38+0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信用卡被他人盜刷如下:
1,掛失。不管妳是怎麽發現自己的信用卡被盜刷的,第壹步要做的是馬上給銀行打電話掛失;
2.在自動取款機上檢查錢。掛失後不需要先補卡,而是去最近的ATM機查詢自己的信用卡余額。同時,這也是證明卡在妳身上,妳在哪裏的最有利證據。銀行可以調取查詢記錄和視頻,可以證明妳當時不在案發現場,卡也在妳身上。
3.要求銀行給重要文件。找個有傳真機的地方,用傳真機再撥壹次電話,讓客服傳真兩份重要文件:《會計查詢情況說明》和《非個人交易補充說明》;
4.向警察局報告。
綜上所述,不要把信用卡借給別人。如果丟失了,要及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取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