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主持人李曉東因認為中國建設銀行信用卡“全額計息”不合理把中國建設銀行告上法庭,壹審敗訴,結果法院判決銀行為合法行為。2017年12月28日,北京市二中院作出二審判決(最終的判決),撤銷北京西城區法院壹審民事判決,要求中國建設銀行行北京分行向李曉東返還扣劃的款項253.75元;駁回李曉東的其他訴訟請求。
案判決具有典型意義,對於正常使用信用卡的客戶,非惡意導致信用卡金額未全額還足,而承擔全額罰息明顯不公,以違約金調整作為平衡雙方利益手段,在處理個案時能清晰銀行與持卡人之間的關系。
《領用協議》第五條第4款中約定:甲方未在到期劃款日或之前償還全部欠款的,全部應還款項(含甲方已還部分款項)不享受免息還款期,自銀行記賬日起按規定利率計算透支利息。
根據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適當減少。
北京市二中院稱,本案計息條款合法有效,持卡人應當依法履行合同約定。但是,依據該計息規則在個案中計算的賠償金額如果過分高於違約造成的損失,持卡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賠償金額,由法院根據具體案件事實進行裁判。
目前看來,全額計息是合法的。法律對於銀行這壹行為尚未有明確的規定,而全額計息也是十分常見的情況。但是申請人可以請求法院酌情減少壹些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