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理信用卡的時候,需要填寫緊急聯系人的聯系方式。但是對於緊急聯系人的身份,並沒有嚴格的規定。理論上,既可以是父母,也可以是同事,甚至可以是不認識的人。發卡銀行應當對債務人本人及其擔保人進行催收,不得對與債務無關的第三人進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脅迫、恐嚇或辱罵等不當催收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壹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壹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