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個人醫療保障受到影響。
醫療保險逾期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個人醫療保障的弱化或喪失。壹旦醫保逾期,個人醫療保障將得不到保障,包括但不限於住院費、門診費、藥費等。這意味著,面對健康問題,個人將不得不承受更大的經濟壓力,甚至可能因為高昂的醫療費用而陷入困境。
第二,需要支付手續費和滯納金
醫保逾期後,個人需要繳納未繳納的醫保費用,還需要繳納滯納金。這些費用會根據逾期時間的長短和個人所欠金額來計算。壹般來說,逾期時間越長,滯納金越高。因此,醫療保險逾期不僅會導致個人醫療保障的損失,還會增加額外的經濟負擔。
第三,信用記錄受損
醫療保險逾期還可能影響個人信用記錄。在現代社會,信用記錄對個人生活和工作有著重要的影響。醫療保險逾期將被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可能對貸款、信用卡申請等個人金融活動產生不利影響。此外,壹些單位在招聘時也會考慮應聘者的信用記錄,逾期醫保可能會降低個人的職業競爭力。
總而言之:
醫療保險逾期會導致個人醫療保險弱化或喪失,增加額外的經濟負擔,同時影響個人信用記錄。所以個人要按時繳納醫保費用,保證自己的醫療保障不受影響。同時,政府和社會也要加強醫療保險制度的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對醫療保險重要性的認識,維護社會醫療保障體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63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查詢其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並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緩繳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86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以所欠款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