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卡可以用於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醫療費用;
2、醫保卡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用於支付自費費用,但壹旦余額用盡,需等到下個月醫保經辦機構劃賬後才能繼續使用;
3、若住院時未攜帶醫保卡,可以通過醫保電子憑證報銷,前提是已完成電子社保卡二級簽發;
4、醫保卡不能提取現金或進行轉賬,自費藥品不予報銷,乙類藥品報銷80%,床位費有限額,部分檢查費和診療費也不能報銷。
醫院的支付方式:
1、現金支付:患者可以直接使用現金在醫院繳納各項費用;
2、銀行卡支付:支持儲蓄卡或借記卡通過POS機進行刷卡支付;
3、移動支付:通過手機應用進行掃碼支付;
4、醫保卡支付:符合條件的患者可以使用醫保卡支付部分或全部費用;
5、預存款支付:患者可以在住院時預存壹定金額,用於日後的醫療費用支付。
綜上所述,醫院可以使用信用卡支付醫療費用,醫保卡可以用於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的費用,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用於支付自費費用,未攜帶醫保卡時可以通過醫保電子憑證報銷,但醫保卡不能提取現金或進行轉賬,自費藥品不予報銷,部分費用也不能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