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必須有主卡才能有副卡,主卡持有人申請。
即持卡人在申請附屬卡之前已有信用卡。
每壹位開立主信用卡的持卡人,均可為13周歲以上的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申請附屬卡(附屬卡申請人未滿18周歲的,須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每張信用卡主卡最多可申請兩張附屬卡,主卡持有人有權要求註銷其附屬卡。副卡信用額度由主卡持卡人自主指定,不得超過相應主卡的信用額度;主卡持卡人未指定的,副卡信用額度與主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