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容易產生“虛開發票”的涉稅風險(通過個人收款付款,會造成企業三流不壹致;“三流壹致”是判斷財務是否正確的重要標準)。
2、個人卡的存在違反了《中華人民***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第三條路開戶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除按本條例規定的範圍可以使用現金外,應當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
3、個人帳戶交易在存在稅務上的風險,企業把公戶直接轉給股東私戶後長時間不收回,稅務機關可視為分紅需交納20%個人所得稅;個人卡資金往來容易被稅務局認為隱匿收入,偷逃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