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憑壹張身份證,是不能夠辦理信用卡的。信用卡的申請,除了要有身份證,還需要其他證明材料進行佐證,例如收入證明或是工作證明,證明自己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相應的還款能力,不會造成銀行的財產損失,這樣才有資格申請信用卡。
如果銀行工作人員,工作中存在疏忽或是違規辦理信用卡,可按照以下方法解決:
壹,向銀行進行投訴,並要求其停止本張信用卡的所有功能。
二,去公安機關辦理身份證遺失證明。
三,向銀行出具證明,證明信用卡不是本人辦理。
四,如果信用卡產生消費或是信用不良記錄,可向銀行追討相應的損失,以及相應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