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代身份證丟失,被人拿來 辦理信用卡 。壹旦被人冒辦信用卡,且在透支之後不還款,那麽逾期欠款和 不良信用記錄 則會被記在自己頭上。由於持卡人未向銀行提交辦理信用卡的申請,也未與銀行簽訂信用卡業務的合同,因此與銀行之間並未形成借貸合同。別人冒用他的資料向銀行辦理信用卡,並透支使用,由此產生的債務不應由他承擔。 2,解決辦法:持卡人以書面形式向銀行反映,並要求行消除不良信用記錄等不良影響。 另:銀行辦理信用卡或者借記卡,應當按人證合壹進行審查,通過審查的才可以辦理。因此,僅憑身份證和身份證資料是不能辦卡的。如果銀行未盡到審查責任,應當由銀行 承擔法律責任 。不過,如果身份證被騙,應當立即向發證的公安機關重新申領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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