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的查詢,審理期限屆滿日是指法律規定的案件審理期限屆滿之日。人民法院必須在壹定期限內審理案件,該期限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期限。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的,試用期已滿。試用期滿後,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以申請延長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