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信用卡 後,持卡人與銀行之間就形成了信用卡合同關系。將自己的信用卡刷的錢借給他人使用後,在持卡人與實際用卡人之間實際形成了借款關系,但這壹關系不足以對抗銀行與持卡人之間的信用卡合同關系。 如果實際用卡人未按約還款,那麽信用卡持有人就必須代為還錢,畢竟,這筆錢是從持卡人的信用卡上刷出去的。 那麽現在只有先還錢,再找朋友要,如果朋友實在不還,可以收集證據再 向法院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