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況。信用卡欠費不壹定涉嫌犯罪。只有信用卡詐騙罪才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涉嫌犯罪的,自首應當從輕或者免除處罰。惡意透支信用卡1萬元以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經發卡銀行催收超過3個月未歸還的,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應當視為自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了特別嚴重的後果,可以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