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遵循審慎原則向學生發放信用卡。不得向未滿18周歲的學生發放信用卡(附屬卡除外)。向經查已滿18周歲無固定工作、無穩定收入來源的學生發放信用卡時,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第二還款來源方應具備相應的償還能力。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信用卡前必須確認第二還款來源方已書面同意承擔相應還款責任,否則不得發卡。\x0d\\x0d\這是 銀 監 會 關於進壹步規範信用卡業務的通知中要求的內容,於2009年9月開始執行。\x0d\\x0d\如果妳年滿十八周歲,能提供穩定還款的財力證明(工作收入,自己名下房產車輛等)還是有可能辦到卡的。\x0d\\x0d\現在銀行都在控制風險,對學生客戶的申請審批很嚴,問問妳當地哪個銀行接受大學生填表吧。
上一篇:信用卡支付寶天天10減2元是真的嗎下一篇:昨天刷了信用卡,今天找不到要還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