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某信用卡持卡人前期未欠款,每月賬單日為20日,次月還款到期日為10。其在12+00共消費了10000元,因此在12+20的對賬單中,持卡人的“本期應還金額”為10000元,“最低還款額”為1000元。持卡人選擇自助“分期”使用最低還款法的,在6月5438+10月10按最低還款額還款1000元。
那麽,按照銀行現行的最低還款計息方式,持卡人在65438+10月20日的對賬單上循環利息為:10000元×0.05%×31天(65438+2月10至65438+10月10天)這200元就是持卡人本月需要償還的利息。
如果要計算壹年的利息,乘以12個月,可以看到利息非常高,年化利率高達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