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繼承的情形下,繼承人要在遺產範圍內承清償責任,如遺產不足清償的,對超過的部分不承擔責任;放棄繼承的,不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六十壹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