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將加強對二手房掛牌價的控制,及時清除掛牌價明顯高於該樓盤合理成交價的異常房源。以住宅小區為單位,參考二手房交易價格、評估價格等因素,形成住宅小區二手房參考價格,在重點、熱點地區進行試點,適時在全市推廣。商業銀行要嚴格按照二手房交易參考價發放住房貸款,防控個人住房信貸風險,穩定市場預期。
全文如下: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鏡湖新區開發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為堅決貫徹“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精神,加強二手房市場監管,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規範二手房房源掛牌行為
房地產中介機構要對上市房源進行自查,在發布房源信息時同步匹配近期同類房源網上價格區間,提高市場價格信息透明度。加強對二手房掛牌價的控制,及時剔除掛牌價明顯高於該樓盤合理成交價的異常房源。
二、建立二手房交易參考價格發布機制。
以住宅小區為單位,參考二手房交易價格、評估價格等因素,形成住宅小區二手房參考價格,在重點、熱點地區進行試點,適時在全市推廣。二手房交易參考價定期在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等網絡平臺發布。
三、實行二手房交易參考價在金融信貸等方面的應用。
商業銀行要嚴格按照二手房交易參考價發放住房貸款,防控個人住房信貸風險,穩定市場預期。中國人民銀行紹興中心支行和紹興銀監分局應加強監督管理。
四、嚴厲打擊中介機構的違法行為。
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發布明顯高於合理成交價的房源信息,不得以“學區房”為名炒作房價,不得誘導小區業主參與哄擡房價。對發布虛假廣告、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惡意哄擡房價、借機炒作學區房、編造傳播房價上漲虛假言論等違法違規的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依法依規采取約談、公開通報、暫停網簽、列入行業失信“黑名單”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建立和完善常態化信息發布機制。
加強輿論宣傳和引導,依法及時、全面、客觀、準確向社會發布房地產政策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穩定市場預期。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媒體等市場主體發布信息的約束和控制,嚴厲打擊各種投機行為。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紹興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
2021 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