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獎學金獲得者(在本校期間);
(二) 優秀學生稱號的獲得者(在本校期間);
(三)現任學校黨、團、學生會或班級幹部;
(四)學生黨員;
(五)在讀碩士生和博士生;
(六)2005年綜合排名前30位高校全體本科(含)以上學生(附表2);
(七)家庭經濟條件較好的學生,申請表中第壹聯系人須為下列單位(見個人卡發卡信用政策中第壹章“客戶類別,壹”中“行外客戶”中的第1、2、3類客戶)工作的正式員工:
1、國家黨政機關;
2、有財政撥款的各類事業單位;
3、經濟效益較好單位;
二、辦卡基本條件及證明材料
(壹)基本條件
1、年齡須在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提供填寫完整且由申請人親筆簽名的申請表;
3、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4、第壹聯系人必須為父母或配偶,第二聯系人為就讀院校的專職輔導員、班主任、老師或同學。聯系人須提供有效聯絡方式。
(二)必須證明材料
1、有效學生證復印件;
2、下列客戶群體還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銷售人員主動營銷能夠確認相關事實的,可不要求申請人提供):
(1)獎學金獲得者,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或學校、院、系出具的證明;
(2)優秀學生稱號獲得者,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或學校、院、系出具的證明;
(3)現任學學校黨、團、生會或班級幹部,提供學校、院、系出具的證明;
(4)學生黨員,提供黨員證復印件或由學校、院、系出具的證明。
三、資信審核要求
(壹)調查重點為是否本人申請辦卡、是否在所填院校就讀,還須準確核實第壹聯系人的聯系方式和具體住址。
(二)申請人父母或監護人明確對申請人辦卡事宜提出異議的,不予審批發卡。
(三)不在上述目標客戶群體的,以及雖屬於目標客戶群體但申請人本人沒有手機或小靈通的,發卡機構應謹慎審批,審批人應結合申請人申請學校、申請專業、申請人自身情況以及家庭狀況綜合衡量,決定是否給予批準辦卡。對不在目標客戶群體的且申請人本人沒有手機或小靈通的,原則上不予發卡。
四、申辦卡種及授信
(壹)牡丹學生卡選用牡丹國際信用卡普通卡。發卡機構使用聯名編號識別學生卡持卡人所在地區及發卡學校。
(二)初始信用額度控制。
發卡機構在下述標準範圍內提供初始信用額度檔次給申請人選擇,具體額度由審批人審批決定。
1、本科生(最高不超過2000元人民幣,200美元):
人民幣(美元):500(50)、1000(100)、1500(150)、2000(200)
2、碩士研究生(最高不超過4000元人民幣,400美元):
人民幣(美元):1000(100)、2000(200)、3000(300)、4000(400)
3、博士研究生:
人民幣(美元):2000(200)、4000(400)、5000(500)、6000(600)、高於6000(600)
壹般情況下,博士研究生初始信用額度人民幣(美元)不超過10000(1000)元。
(二)學歷提升時,依據本政策重新核定信用額度。
(三)牡丹學生卡不予辦理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