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7年6月+065438+10月在浦東辦信用卡後,錢包被盜,卡丟失(有報案記錄)。後來被浦東叫去接,讓我去拿身份證。我跟對方說我的身份證也丟了,希望我帶上戶口去贖回,因為還要還款。對方說不行,還說有規定要補身份證才能拿。(多次祈禱未果)因為當時補辦二代證用了47天,我嚴重逾期,產生了不必要的利息。欠了400多* * *還全款7500。我被列入黑名單,因為卡過期了。(後來花了才知道。)我自己的47塊錢用不了。2008年2月,我來浦發銀行查詢,告訴我磁卡被鎖了,不能消費。我不得不從信用卡部申請。多次申請未果後,給我註銷了卡,因為當時裏面還有47元錢,對方說規定不能提現。被要求辦理新卡,卡註銷後要1個多月,當時就辦了。卡號是6222。奇怪的是,它壹直來!因為時間間隔太長,我只能大概說壹下。先是2008年2月接到銀行電話說我有180元年費。我告訴對方我在2007年把卡全部消費完的時候已經免除了下壹年的年費,我就停止辦理卡了。當時對方還算好心幫我解約,我也請求再次解約。對方說已經取消了。關鍵問題出來了。2009年初,壹份對賬單顯示,我欠他們的錢是39元起。當時我記得註銷前他欠我47塊錢。(因為不記得是不是抱怨了很久)後來,幾個月後,單子又回來了100多個。這時候覺得電話投訴比較嚴重,被告知幾個工作日內給答復。壹些投訴沒有得到回應。我知道賬單現在已經超過600英鎊了。我多次找對方核實或者起訴,對方也經常通過第三方催我。任何解釋都沒有用。16上,再次撥打4004208788和95528投訴。當時95528說他們不是壹個系統,只能協商,說他們沒問題。問題是信用卡部沒有給東方卡轉47元錢(因為沒錢,這個月16我才查)。我轉身投訴浦發4004208788。今天下午浦發打電話來說核實是08年2月註銷的,但是2月12有分期付款。我當時脾氣不好,就嚷嚷著08年2月就算有我也不要忍。對方馬上說,她說2008年2月就取消了。困難過後,前幾天問了壹下,2008年2月還有座位。她還說他就是那個座位。她什麽都沒說,說可以給我放錄音。我當時氣得忘了讓她回放今天的對話內容。今天她說妳確實在2008年2月取消了,但是2008年2月又上演了。我是來來回回聽了壹遍才發現這個的,但是我希望她看到這個帖子也能聽聽,這樣人家在做的時候就不會得到報應了!最後我生氣的吼了起來,說我們沒有談判的意思。妳可以起訴!我之前提過很多次了。既然這個位子很牛逼,那就約定我去收集材料告妳。(這是桌子嗎,普法?妳有臉嗎?本人個人表示,以上陳述均屬實,如有不實,願承擔法律責任。真心希望法律援助,願意接受媒體介入,希望維護我們消費者的權益。也希望有同樣經歷的人加入維權行列。也希望普法人當面對質,這樣既然法院不在乎個人訴訟。感謝來電看到回復再公布。
上一篇:2021-08-19:如何利用國潮創新文旅文創?下一篇:如何在中國銀聯快速通領取2022年廣州天河區購車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