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銀行太平洋信用卡章程第九條:
個人卡主卡及其附屬卡的信用額度、同壹持卡人名下的多張個人卡主卡、同壹申請人的多張公司卡、多幣種卡的各種幣種賬戶均實行合並管理,信用額度共享。
除發卡機構另有規定外,每張卡(賬戶)實際使用的總授信額度在分別受每張卡(賬戶)授信額度限制的前提下,不得超過每張卡(賬戶)內的最高授信額度。
比如主卡的信用額度是10000元,與主卡和副卡的信用額度相同。也就是說,主卡只花5000元,副卡可以再花5000元。如果副卡也消費5000元,兩張卡的信用額度就沒了。
擴展數據:
持卡人使用個人卡主卡及其附屬卡所產生的壹切收支和費用均記入主卡賬戶。主卡持卡人應對主卡及其附屬卡的所有還款承擔責任;
附屬卡持有人須就其附屬卡的欠款承擔連帶償還責任。使用單位卡的每個指定索賠人發生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記入單位卡賬戶。申請人應負責償還單位卡的所有應付款項。
信用卡歸發卡機構所有,僅供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或交給他人使用。信用卡只在個人消費領域使用,不得用於生產、經營、投資等非用途。
在消費領域,但公務卡也可以用於預算單位的差旅、辦公采購等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外幣卡和多幣種卡僅用於境外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的經常項目下的消費支付,不得用於其他交易的支付。
交通銀行-交通銀行太平洋信用卡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