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信用卡立案,並不只看欠款金額,主要還是看銀行以什麽理由起訴的,壹般情況下,信用卡欠款不還,銀行會以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兩種方法起訴持卡人的。
1、民事訴訟:
與金額無關,法院壹般均會受理案件,如果拒不還款,就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2、刑事訴訟:
欠款5000元是不會立案的,因為達不到信用卡惡意透支的量刑標準。
信用卡欠款本金壹般在5萬元以上,並且要滿足以非法占有為主觀目的,經過銀行兩次有效催收,逾期時間超過3個月等幾個條件,才會被認定為惡意透支信用卡,並以信用卡詐騙的名義立案。
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壹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