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已支付最低金額,未支付部分不能享受免息待遇,仍從消費日起按每日0.5%計算利息。
最後,10號只支付578.8元,意義不大,不計算存款利息。但是提前壹個月還清透支利息,做壹個信譽度高的好市民!
補充:
看了妳的賬單,很抱歉妳的卡的開戶銀行屬於少數死不悔改,還對已償還部分收取透支利息的頑固分子。按照她的算法,即使妳提前還了2000元,妳還是算43天的利息(從9月19到6月165438+10月1),也就是43元!剩下的,都是從記賬日到妳的165438+10月10!
記賬日透支金額計息天數利息金額
9月19元2000.00 43.00
65438+10月65438+10月310.00 40 6.20
65438+10月4日¥120.00 37 2.22
65438+10月7日¥149.00 34 2.53
2,579.00,合計53.95(誤差應該是妳報的總金額和賬單相差0.2元,可以忽略不計)。
連這頭豬都開了眼界!什麽破銀行這麽誇張,連工行都取消了這種陷阱般的不合理算法!真的要公之於眾,讓兄弟姐妹們警惕不要用這種破卡!
根據《PBOC》第21條規定“持卡人選擇最低還款額方式或超過發卡銀行核定的信用額度用卡時,不再享受免息還款期,並應支付自銀行記賬日起按規定利率計算的透支利息。”可見,將已償還部分斷章取義,玩文字遊戲,欺騙消費者,是銀行的慣用伎倆。如果妳想打架,會有很多人支持妳的!不然為什麽四大行之首的工行是第壹個懺悔的?當然,怕麻煩,妳也可以選擇用腳投票,而不是銀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