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期進京證可持相關材料在辦理點辦理,可在各大高速公路收費站、國道工作站辦理。具體信息包括:
(1)駕駛證;
(2)進京車輛行駛本。
2.長期入京。流程介紹:
(1)業主攜帶相關身份證明(當地身份證或暫住證)到居民所在地街道居委會備案;
(2)攜帶街道安委會出具的證明到當地檢測點進行尾氣檢測,領取尾氣合格證。
(3)如果是個人車輛,需要本人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交通隊辦理;這些信息具體包括:
身份證明;
居委會證明;
尾氣合格清單;
強制保險;
駕駛證;
駕駛證;
(4)如果是公司車輛,需要帶上外地在京機構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也就是外服公司車輛要辦理長期進京證,必須在北京有分支機構,並且掛靠在老家單位,否則無法辦理長期進京手續,只能用短期手續辦理幾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如遇大型群眾性活動、大型施工等。,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與公共道路交通活動直接相關的決定,應當事先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