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決定贍養人或扶養人的居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者失業救濟金期限屆滿後未重新就業,且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職工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660條
經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性質和依法不可撤銷的道德義務的贈與合同,贈與人未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因捐贈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依照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捐贈財產毀損、滅失的,捐贈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179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