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在辦理信用卡時,需要持卡人出具身份證等相關材料。這些材料包括:
(1)必須提供的文件
1,身份證件
國內居民:申請人身份證明或軍官證復印件。
海外居民:(必須同時提供A和B)
壹、港澳居民提供回國證明復印件,臺灣省居民提供護照復印件,其他外國人提供護照復印件。
B.國內居留證明或暫住證復印件
2.工作證明和收據證明
A.工作證明:工作證或工作身份證明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工作證明原件。
b收入證明:銀行出具的最近三個月的工資單記錄(工資卡對賬單復印件)或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憑證復印件或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
(2)其他證明文件(請盡量提供,有助於提高信用額度)。
學歷、職稱、職業資格證書、自有房產證、自有汽車行駛證、銀行定期存款證明復印件、現居住地最近三個月電話、水電煤氣費用單據原件、其他銀行信用卡證明文件(最近三期對賬單原件)等。
提交的這些材料必須同時屬於壹個人的名下,這樣才能互相證明。如果銀行只憑身份證辦理信用卡,銀行有過錯,審核不嚴格,辦理銀行卡不符合相關規定。保留相關證據,可以起訴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