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出國考察的流程有詳細的規定,超出這個規定就是違法的。了解銀行的頂層流程也有助於債務人處理好自己的債務。
1.出發:催收人員不會單獨上門,通常每家門口會有兩位外地來客參與,攜帶債務人的信用卡催收資料、介紹信、錄音筆、相機。
2.通知:銀行會給持卡人打電話說明上門時間,負責人會記錄下到達時間,並隨時通知外地訪客具體地點和上門時間。
3.拍照錄音:國外面試官對目標地址周邊環境進行拍照錄音,全程錄音。
4.拜訪:如果在拜訪過程中發現持卡人,國外的拜訪者會立即表明身份並表明目的,核對客戶的手機、家庭電話和聯系地址,並要求客戶簽署催款單或律師函。如果債務人不在,有親屬或家庭成員在場,外方面談人員會詳細詢問關聯方與債務人的關系,了解債務人的經濟狀況和現狀,要求關聯方傳達還款信息並要求關聯方酌情賠償,最後要求關聯方代為簽署催款通知書或律師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償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貸,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